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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會網站徵才服務刊登辦法

一、服務宗旨

本會為推動老人福利領域之人力資源共融,建立專業人才媒合平台,特提供徵才資訊刊登服務,協助相關機構招募優秀人才。

二、刊登單位類別

  • 政府機關及所屬社福機構。
  • 各級老人福利機構(如養護、長期照護型、安養機構)。
  • 承辦社區照顧關懷據點、日間照顧中心、居家服務之法人或團體。
  • 其他經本會審核通過之老人社會工作相關社福領域單位。

三、申請流程

01
線上填寫: 請至本會官網「人才招募」專區,點選「刊登徵才需求」。
02
資料審核: 本會將於 2-3 個工作日內審核機構資格及職缺內容。
03
上架刊登: 審核通過後即公開發佈,刊登期限為 30 天(可續刊一次)。
04
下架異動: 若提前招募完成,請來信或登入系統辦理下架。

四、刊登規範

  • 本會徵才欄位以「老人暨長照領域社會工作」相關職缺為優先。
  • 刊登內容須遵守《勞基法》、《就業服務法》及相關性別平等法規。若經常性薪資未達 4 萬元,必須在徵才廣告中明確標示薪資範圍。薪資達 4 萬元(含)以上時可標示面議。
  • 本會僅提供資訊平台,不介入後續面試及聘僱流程。
  • 禁止刊登虛假、違法或與老人福利專業無關之職缺。